建房合约与贷款
作者:王立立   发布时间:11/10/2007 1:42:18 p.m.   已被浏览1283次

(本文写于2002年10月15日,依据当时情形而写。文章观点仅供参考。)

记得前几年的时候,每每问起一些kiwi是做什么的,他们中好些人就会回答:做builder。当时心想,纽西兰的builder真是多啊!而事实上,纽西兰除了builder多外,handyman更多。很多人的真正职业并不一定是builder,但他们的动手能力很强。搭个deck,做个sleepout之类,很多人都是自己动手,且做出来的东西还颇有专业水准。

时至今日,当我环顾周围来自中国的新老移民,我发现同胞中的builder也越来越多,或更准确地说,好多人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着建房活动。信不信由你,看看你周围熟识的人,信手捡来,他们中准有一两个在建房。祗不过有的是专业的,有的是业余的,有的是full time,有的则是part time。到处似乎都在大兴土木,Builder阶层的队伍可谓越来越庞大了。

朋友A来电话,说也准备建房,倒不是想建好后卖掉赚钱,而是想自己住。问起我签订Builder Contract(建房合约)该注意什么,怎样寻找Builder,及建房贷款怎样安排等一连串的问题。于是让我兴起写这篇文章的念头。

在纽西兰很多机构都提供比较标准的建房合同。这些机构的名称是Master Builder's FederationCertified Builder Assoctiation,Institute of ArchitectsStandard New Zealand你可通过网上或去函,而索取到这些合同的标准样本。但这些标准合同并不称得上完美,可以说在不少情形下,更趋于保护Builder而非消费者的利益。例如,不少合同并没有订立一个开始(建房)或完成(建房)的明确日期,从而导致工程往往无限期拖延。又或者合同并没有写明因不合常理的拖延,消费者应该得到什么的补偿等条款。所以,专家们建议,即使是一个标准的合同,你仍可作某种程度的修改,例如删除一些你认为不合理的条款,添加一些你觉得应该补充的东西。如果对合约条款不甚明白,最好要问清楚builder,或更恰当的做法,应该是咨询你的律师。总之,对于任何一个Builder Contract,你至少得明白一些最基本的东西。例如,Builder的责任与义务;你自己的责任与义务;合约已签成后的任何变化条款;拖延付款的影响与后果;最后一次付款应完成到什么程度(如工地是否应清理干净);如果双方有争端,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机构来解决等。

至于怎样寻找合适的Builder,最为重要的便是靠推荐,ask for reference,查口碑。例如向之前找过这些Builder建房的客户打听对他们的反应,或实地参观这些Builder已完成的房子,看合不合自己心目中的要求。只是好的Builder多数都很忙,有时你不得不耐心等待。

最后谈到建房贷款。一般而言,银行都会贷给客户连土地带建房二者总合的75%(极个别银行可贷到80%),只是贷款不是一次性支付给客户,而是分期分批给,银行称之为Progress Payment。例如,第一次给土地的钱,第二次、第三次或是第四次,银行则根据建房的进度,依赖于独立注册估价师的报告,再分期贷建房的钱。除正常的贷款申请手续外,建房贷款银行还会额外要求估价报告,建筑成本及费用(或Building contract)、建筑保险、建筑许可等额外资料。而在利率的选择上,土地贷款的利率,你可选择固定,也可选择浮动。如果你打算建房自住,并不打算卖掉,你大可把土地贷款的利率固定下来。又或者你也打算建好后把房子卖掉,但合计一下前前后后需半年的周期,你也可选择把土地贷款的利率固定在半年期。因为在目前利率水平下,浮动率利高出固定半年和一年的利率近一个百分点。选择固定利率,会节省你的利息成本。而建房过程中的利率,因为银行是分期分批贷款给客户,所以利率必须是浮动,这对建房后想卖掉的人士来说正好,但对建房自住的人士来讲,则可以在全部贷款都拿完后,再把利率固定起来。

以上便是我给打算建房的朋友A的一些答案。老实讲,虽然我的工作性质决定我经常要和建房的人士打交道,但我自己从来就没有想过建房卖房。我总觉得那是一项颇为繁锁,既耗时又耗力的工作,并不是很多人包括我自己能够应付得来的。但我仍是有个dream,那就是有一天买块有view的土地,在上面建一个多功能的,全方位的,集家居、工作、娱乐为一体的,美丽而舒适的大房子。My home is my castl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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